为适应学校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增强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参考学校制定的《河北地质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专业方向)分流办法(2017级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2022级材料类专业学生分流工作的有序进行,宝石与材料学院成立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学院书记、副书记、本科专业负责人、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订学生专业分流具体规则,并组织实施。
二、专业分流的对象
本次专业(专业方向)分流的对象为2022年按材料类招生、培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本次分流包括的专业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矿物加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专业分流办法:
1.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导向,分流后根据新的培养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养。
2.以教学资源的有效支持和合理配置为基础,分流后原则上每个班不超过30人,具体教学资源承载分配表如下。
3. 以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学生自主填报志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第一学期所修课程的加权学分成绩作为学生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每个专业从第一志愿的学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分流进入,达到额定人数为止。
4.按照成绩排名未能如愿分流进入自己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应该服从安排进入第二志愿或尚有名额的专业。
5.如有特殊情况,由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五、专业分流的程序
1.制定本年度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根据学院各专业人才需求、学科发展规划和现有教学资源等制定年度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方案通过学院网站或其他方式向学生公布。
2.学院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召开宣讲会。介绍本专业的历史沿革、办学特点、专业学制和学位、专业师资队伍概括、专业依托学科、目前在校生数等基本办学条件,并对本专业学生就业与深造情况进行介绍。
3.学生专业分流指导与志愿填报。学院在大类培养的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专业教育,让学生充分了解行业和专业的发展,结合近年各专业学生就业和发展情况,指导学生填写分流志愿。学生填写《河北地质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申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所在学院(系、部)。
4.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学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开展专业分流。以第一志愿为主,超出专业招生规模的学生参加第二、第三志愿调剂,服从专业分流工作组调剂安排。
5.学院公示。学院审核拟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由辅导员教师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 天。
6.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分流专业名单由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进行相应的学籍异动。
7.按大类招生的学生,若休学、参军、创业、公派留学出国等原因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复学后由学院按学生复学后年级大类所属专业进行分流。
8.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修读。学生专业分流后,按照所选专业重新编排班级,学生学籍管理按照专业分流后的专业班级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