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根据研究生学院发布的《河北地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机构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包含学院纪检委员等成员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统筹安排研究生复试工作,并对复试小组的具体复试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组长:李艳
成员:王旭辉、谷月娟、金翠玲、刘鹏
(二)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或具有教授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另设复试秘书1-2人。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采取选择学校指定的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复试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接收材料(电子版)的邮箱及其它要求。
(一)资格审查内容(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初试准考证;
2、大学成绩单(加盖学校、单位或档案部门公章);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学生证(应届生)或学历学位证(往届生);
5、学籍学历相关材料:
(1)、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延至最长时间);
(2)、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延至最长时间);
(3)、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需政审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并加盖相关党组织公章,请在研究生学院官网下载)。
以上材料均为扫描件(PDF格式)或电子照片(jpg格式)。
(二)接收材料(电子版)的邮箱:hgump@hgu.edu.cn
(三)考生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学校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复试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复试方式及流程
(一)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学校端:复试小组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
考生端:复试场地要做到相对独立,环境要整洁、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网络信号良好(严禁在培训机构);复试期间考生应在独立无他人在场场所进行复试,并在复试前展示复试场所,确保符合要求,保证复试期间独立进行作答,禁止使用ChatGPT等AI软件。考生复试时采用双机位,复试软件必须全屏。“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把双手露出,让复试人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手部动作,“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至少有一个机位的视频范围能够显示考生半身像。
建议考生双机位设置使用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和一部手机,实在无法达到以上要求的,使用备用方案,即两部手机作为双机位。电脑操作系统须Windows7以上版本,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使用浏览器登录远程面试系统。电脑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考生手机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并保证App已获取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
考生须使用稳定的无线宽带或畅通的移动网络,提前装载好相关系统,并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否则责任由考生自负。正式复试前,考生应按时参加学院复试小组组织的远程网络平台模拟演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使用各类耳机,且注意关闭副设备的音频,以免和主设备形成干扰。
此外,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学校要求将选择钉钉平台作为复试备用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和安装。
(二)复试内容及流程
复试内容分为专业能力考核、英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1、考生进入复试系统,随机抽取复试序号;
2、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百分制(3-4分钟);
3、专业课面试:随机抽取试题,考生在线叙述回答,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专业综合能力,百分制(6-8分钟);
4、综合素质面试:教师随机提问,考生叙述回答,面试范围涉及思想政治品德、身心健康、基本素养、逻辑思维、学术研究兴趣、创新能力等,考察考生礼仪及应变能力、表达和逻辑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力,百分制(6-8分钟)。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课面试成绩*40% +英语听力和口语考核成绩*20%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30%,初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70%。
(二)考生专业课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成绩均60分以上(若为同等学力,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应同时为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六、签订承诺书
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受考生咨询工作,咨询电话:0311-87208228、87207712
(二)监督举报电话
为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学校公布如下受理方式接受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投诉: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号码:0311-87208228,
邮箱:hbdzdxyzb@163.com;
纪检监察处:电话号码:0311-87208012,
邮箱:hbdzdxjjw@sina.com。
八、注意事项
(一)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考生不得录制、拍摄、传播复试过程,不得透露复试试题内容,若有违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三)我校复试前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我校复试结束后待录取通知发放前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
(四)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网络面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请不要相信,更不要付款,并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核实。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展开复试培训工作,我校未授权未允许任何机构、个人售卖相关资料。敬请各位考生通过提供的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九、其他情况说明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院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