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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宝石与材料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8-31  来源:   点击量:

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河北地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校发〔2025〕88号)等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院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及各类非全日制教育形式学生)。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选拔过程注重过程性评价,既注重学习成绩和一贯学业表现,也加强科研创新能力以及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择优推荐,并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工作组织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王旭辉、李艳

成 员:王夕恋、杨炳飞、金翠玲、李红超、张曼琳

工作职责:推免工作小组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推免工作细则、组织综合评定、公示拟推免名单、协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以及接受监督等。

(二)推免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

成员:由不少于5名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的本科生所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含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及学科竞赛获奖材料开展专业鉴定工作。

三、推免条件

申请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与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遵纪守法与学术诚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业态度与专业素养。热爱所学专业,学风严谨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突出的学术研究兴趣、创新意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四)课程修读与成绩要求。修完前六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不含辅修及双学位课程);在申报时无不及格课程。

(五)学业排名与外语水平。学业成绩(推免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列本专业应届毕业生前20%(含)。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学生所学语种四级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

四、推免成绩计算办法

遴选考核成绩由学业成绩(占比85%)和综合能力成绩(占比15%)构成,计算公式为:

遴选考核成绩= 学业成绩(推免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 85% + 综合能力成绩(综合能力成绩满分15分,累计超过15分按15分计)。

如果遴选考核成绩相同,则按照学业成绩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相同,以第一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为准。

(一)学业成绩的计算

学业成绩=∑(必修课成绩×课程学分)/∑必修课学分。

注:必修课成绩使用本门课程首次成绩。

(二)综合能力成绩计算

学院从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制定综合能力评分标准,将申请学生参军入伍、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发表论文或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纳入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项评分标准及分数梯度,加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加分。相关的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含)。综合能力各项成绩之和不超过15 分,具体量化标准见表1。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五、推免工作程序

(一)学生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在2025年9月4日中午前将《河北地质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提交至本学院。满足申请条件未申请的学生,需填写自愿放弃声明。

(二)综合评定

(1)申请综合能力成绩的本科生,需在学院发布当年推免工作通知之日后5日内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支撑材料原件,包括竞赛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论文检索证明等。学院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最终认定结果须经评审委员会全员签字确认存档。

(2)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者政治立场、学术道德、日常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

(三)推免公示

学院结合综合评定结论,按遴选考核成绩总分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能力成绩、综合能力成绩依据及答辩结果等,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修改后重新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汇总名单提交至学校进行审查。

(四)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1)最后一学年出现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者。

(2)受到纪律处分者。

(3)未取得学士学位者。

(4)自愿放弃者;自愿放弃者需提交手写书面声明,并由学生本人、辅导员、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确认,学院不会以任何形式主动劝退本科生放弃推免资格。

(五)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已被录取的不得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

六、工作纪律

(一)本实施细则以及拟推免名单、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全面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二)推免工作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参与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审专家、管理人员等)如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选拔工作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本院教职工子女有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报备。

推免申请学生如存在应回避情形,须在提交申请时主动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隐瞒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公平公正性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推免工作坚持诚信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对在申请过程中存在材料造假、抄袭剽窃、冒名顶替或成果虚报等行为的学生,查实后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依照《河北地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严肃处理。

(四)建立推免工作监督与申诉机制。学生对推免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本班辅导员向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应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诉学生。校学术委员会为学生发表论文、科研竞赛与授权发明专利等学术成果的最终裁定机构。学生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七、附则

(一)学院推免名额由学校根据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学院统筹各专业应届毕业生规模、学科专业层次及人才培养等因素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

(二)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当年推免工作文件执行。

联系电话: 王老师 18813126962 

学校咨询电话:0311-87208228


附表

表1 综合能力加分量化标准

序号

类别

单项上限

量化标准

1

参军入伍

5分

本科生应征入伍加1分,入伍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加5分,荣立三等功加3分,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加2分。每名同学只记一次分,不累计计分。

2

志愿服务

0.5分

本科生参加国际性或全国大型活动、赛事、会议的志愿服务,服务期间表现突出,且招募信息由河北地质大学官方发布并进行名单公布的加0.5分。每名同学只记一次分,不累计计分。

3

到国际组织实习

1

本科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须通过学校选拔推荐并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或教育部国际司的官方遴选,申请推免时已完成不少于两个月的实习工作(以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实习证明为准),完成1次最高加1分,完成多次实习的不进行累计计算分数。

4

学科竞赛

5分

本科生按照最新一期《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中所列竞赛目录为标准(共84项),比赛获奖应为省级及以上。参照《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学分认定标准对照表》认定A、B赛事,其中A类赛事认定范围包括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B类学科竞赛加分为A类赛事加分乘系数0.8。省级获奖仅计算排名第一的学生。国家级获奖第一的学生分数占60%,第二名占30%,第三名占10%。每名同学只记一次分,不累计计分。

A类学科竞赛量化标准如下:

国家级获奖:一等奖及以上(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省级获奖:一等奖及以上(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分)

5

科研成果

5分

本科生科研成果包括发表文章、发明专利。

(1)学术论文对应量化标准如下:中科院一区SCI加5分,中科院二区SCI加4分,中科院三区SCI加3分,中科院四区SCI加2分,中文核心加1分。中文核心期刊认定范围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3年版)为准。

其中发表文章须见刊并以我校为论文第一单位,仅第一作者计分。

(2)授权发明专利对应量化标准如下:授权发明专利加2分。

授权发明专利需要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仅排第一者计分。

文章和发明专利每名同学只计一次分,不累计计分。

学院常用联系方式

编审/王夕恋 金翠玲   编辑/王学慧 边泓旭

联系电话:0311-87207272    常用邮箱:hgubs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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